关于部门工会换届选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3    浏览次数: 10


理工委工会[2020]04


关于部门工会换届选举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2017年各部门工会换届以来,部门工会委员会、直属小组至今任期、届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相关规定,经校工会常委会讨论决定,2020年各部门工会委员会应按期实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换届选举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办法

1、部门工会会员人数在25人以上的应设立委员会,其中部门工会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为3人,50-200人为5人,200人以上部门为5-7人。部门工会会员人数不足25人的可设立直属工会小组,直属工会小组只设组织员1人。根据工会法规定,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数不得少于10%。

2、新一届部门工会委员会及组织员候选人由自荐和他荐相结合推荐产生,由各部门工会组织实施。各部门工会应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本部门提名的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候选人选。

3、各部门工会委员、组织员由工会会员选举产生。人数多的部门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即部门教代会代表会议),人数少的部门(没有教代会的)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在正式选举前须对工会委员、组织员候选人进行有关情况的告示。

二、工作要求

1、部门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2、部门工会主席候选人应在部门有一定威信,办事公道,热心工会工作,能替教职工说话,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年龄上一般能做满一届。部门工会主席候选人应事先经校工会预审,同意后方能进行选举大会选举。

3、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成员、组织员一般应被选为部门教代会代表。

4、部门工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注意广泛发动,尊重每个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做到会员知晓。

三、时间节点

1012日召开校工会委员会及部门工会主席会议,布置新一届部门工会换届选举工作,1031日前汇报部门工会主席人选及换届选举时间,1130日前所有部门换届选举完毕,部门新一届工会人员分工名单报校工会。

四、部门工会的划分

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及直属小组设置确定。见下表:

序号

部门工会名称

序号

部门工会名称

1

能动学院工会

14

沪江学院工会

2

光电学院工会

15

基础学院工会

3

管理学院工会

16

公共实验中心工会

4

机械学院工会

17

机关一工会

5

外语学院工会

18

机关二工会

6

环境学院工会

19

图文信息工会

7

医食学院工会

20

机关三工会

8

版艺学院工会

21

机关四工会

9

理学院工会

22

机关五工会

10

体育部工会

23

产业工会

11

材料学院工会

24

中英学院直属工会小组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会

25

继教学院直属工会小组

13

中德学院工会

26

人才交流中心直属工会小组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01010

主题词:部门工会    换届  通知

校对:朱鸿章      打印:顾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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