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负段医疗理赔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31    浏览次数: 353


各位参加天安保险的教职工:

64日(周二)将是天安人寿保险在本保险周期(2018 6 1 日零时至20195 31 24 时)最后一次上门理赔。凡2018 6 1 日零时至20195 31 24 时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规定的155家医院及校卫生科就诊的,门急诊医保支付加自负段支付超过600元以上部分以及住院发生的费用均可审核后报销。2017年至今确诊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的可无条件理赔。请有需要的老师携带好所需资料,前往教工之家(一食堂旁边)一楼交流研讨室办理自负段医疗保险理赔。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包括:

重大疾病特指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III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

理赔所需资料:

一、门急诊:医疗费发票原件、药品清单、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病历卡复印件(包括封面)、建行卡复印件或农行软卡复印件。

二、住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病历卡复印件(包括封面)、建行或农行卡复印件、医疗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小结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单复印件。


注:当场填写理赔表;需退回医疗费发票者,请提供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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