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良好的互助互爱风气,学校每年第一个周二工作日组织“一日捐”。所募资金为帮困基金,帮助因病因事致困的教职工。
为使帮困基金的使用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帮困工作委员会,负责帮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委员会主任由校工会主席担任、副主任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担任,委员由校办主任、纪委副书记、人事处处长、财务处处长、离退休党委书记、退管办主任等相关领导组成。如因工作岗位变化,由接任岗位人员自动接替。
二、帮困基金补助对象
帮困基金补助对象为上海理工大学在编正式教职工。离退休人员也可申报,但总额低于在职补助人数、金额及离退休人员限定总额。
三、帮困基金申请程序
1、帮困基金申请必须由本人或亲属提出(申请表在校工会网页上下载),部门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交校工会。
2、帮困基金每年申报二次,时间一般为为5月底,11月底。特殊情况随时申报临时补助。
3、校工会收到各部门申请后,组织校帮困工作委员会讨论,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发放。
四、注意事项
1、当年享受帮困基金补助的教职工不再享受临时补助。
2、女教工生育不可申报帮困基金。
3、申请原因未列入补助标准的情况由帮困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4、校工会作为帮困工作委员会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5、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校帮困工作委员会。
五、帮困基金补助标准
项 目 | 情 况 | 补助金额 | 备 注 |
在职在编教职工 | 医院大病(有证明) | 5000元(自费10万元以下) | |
1万元(自费10万元以上) |
大病康复期(在岗) 大病康复期(长病假) | 2000-3000元/年 3000-4000元/年 |
大病复发转移 (长病假) | 4000元/年 |
人体主要器官移植 | 1万 | |
排异治疗(在岗) | 3000元/年 |
排异治疗(长病假) | 5000元/年 |
精神病(有证明) | 4000元 | |
精神病康复期(在岗) | 2000元/年 |
精神病康复期 (长病假) | 3000元/年 |
突发事件造成 困难或伤害 (凭损失较大证明) | 3000-3万元 | |
病危关怀(一次性) | 5000元 | |
家属大病(有证明) | 2000元 | |
家属大病支出巨大 (有证明30万以上) | 5000元 | |
离退休人员 | 半年一次 | 总额控制 | 2万以下 |
上海理工大学帮困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主题词:教职工 帮困 管理细则
校对:朱莉 打印:顾勤